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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兄弟,快加入工会组织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00:12 红网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济交流会9月15至16日在浙江义乌召开,总结交流了义乌等地在探索社会化维权方面的经验,围绕立足社会平台、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影响,建立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企业职工队伍构成从原来的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转变为各种所有制企业职工,劳资关系也随之多样化、复杂化,劳资矛盾在国内部分地区,尤其是非公

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呈现尖锐冲突。新近发生的“王斌余悲剧”,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时间被舆论炒得沸沸扬扬,也成为在浙江义乌召开的这次会议上的热门话题,来自全国各地工会负责人在讨论中也在反思:工会维权能否让“王斌余悲剧”不再重演?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义乌的会议上强调,要加深对中央近期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指示精神的理解,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的重要批示,把工会的维权机制建设好、完善好,把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好、维护好,团结和引导广大职工为推进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农民工兄弟是城市里的“弱势群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去年所作的一次调研中发现,全国进城农民工已达1亿多人,其中大部分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中国农业部的调查数据显示:全国目前还至少有1.5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中华全国总工会刚刚发布的《2004年中国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蓝皮书》表明:截至去年9月底,共有3500万名进城务工人员加入了工会组织。尽管这个数字占所有进城务工农民兄弟的比例还不算高,但这表明:一部分农民工兄弟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已开始找到了自己的“家园”,找到了能为自己“说话”的地方,他们不再是流落城市的“孤儿”。

  200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据此,农民工兄弟是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组织权利的。2003年9月,在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进城务工人员第一次鲜明地被定位为“工人阶级的新成员”。此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希望各地组织进城务工者加入工会。可见,农民工兄弟已成为新时期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主人、城市的主人,而不应该处在“弱势群体”的地位,不应该受人歧视。在工会的组织下,他们同样能够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

  笔者呼唤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兄弟:你们都要学一学《工会法》,依法建立和加入基层工会组织,这对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是大有好处的,当你们的工资被克、拖欠,当你所在的企业没有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甚至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时,工会就会代表你们与企业交涉,要求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改正,直至诉诸法律。

  还要奉劝农民工兄弟:无论你遇到多大的困难、受了多大的委曲、感到多么的愤怒,都不要做出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情来,千万不要重演“王斌余悲剧”。在义乌,曾经受过工伤的农民工虞修明,经历3次仲裁、5次诉讼,不仅没有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反而欠下一身债务。他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走进了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维权中心经过详密分析,受其委托向法院提起了第6次诉讼,虞修明最终获得了10万元的工伤赔偿款。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兄弟们,请尽快加入工会组织吧!

  (稿源:红网)

  (作者:吕霜)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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