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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视点)警惕购物欺骗和低价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1:30 大华网

  又是一个黄金周即将到来,在市民纷纷筹划出行旅游的时候,记者采访了市旅游局和旅游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请他们针对目前旅游业存在的一些违规现象为市民“支招”,提醒市民在出行时要确认旅行社资质,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并索要和保留好发票。同时要警惕购物欺骗、违规转包团、东南亚和港澳游的低价陷阱等。

  擦亮双眼选择旅行社

  在旅游广告满天飞的情况下,市民要意识到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的名称、许可证号、法人代表和汕头市旅游投诉电话等内容。不规范的广告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在选择旅行社时,要确认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报名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目前汕头只有四家旅行社及一家组团社的非法人分社可以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分别是市旅游总公司、市中国旅行社、汕头康辉旅行社、汕头天驰国际旅行社、广州广之旅汕头分公司。

  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市民要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好合同、发票或收据,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投诉凭证。合同对旅游内容、费用、退团、转团、合同变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旅游者应对合同的条款仔细阅读,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购物的地点和次数;住宿的标准(是招待所还是星级饭店,不要相信“准×星”的字眼);交通工具的标准(火车是快车还是慢车,卧铺是上、中、下,汽车是进口还是国产,有无空调等),餐饮的标准(行程几天中共有几顿正餐、几顿早餐);小孩的费用(是否含床位和交通工具的座位)等等,把以上这些环节约定清楚,以避免日后纠纷。

  警惕旅途陷阱

  出门旅游总免不了要带点“手信”回家,此时市民就要警惕购物欺骗,对定价很高的珠宝玉器类贵重物品,购买时一定要慎重。购物后索要发票,发票内容要包含对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如钻石是天然还是合成,其成色、计量和退货保证等)。购买后发现确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可通过旅行社办理退赔事宜,如协商不成,可投诉至当地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转团和拼团也是旅行社业务中常见的现象。根据有关旅游法律的规定,转团的前提一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二是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有合同关系的旅行社承担责任。但近年来,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层层转包,经济关系不清,责任关系不明。对此,游客必须有所警惕。

  近两年来,东南亚、港澳游纷纷打出低价招牌,市民也要识破其中的“猫腻”。首先旅行团的成本价格构成通常包括以下内容:机票、接待费用(一日三餐、住宿、交通、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签证费、卫生检疫费、旅行社利润等,并非价格越低越好,市民看看团费价格是否合理,以此判断是否掉入了低价位、低品质的“零团费”陷阱。其次是明白参加自费项目,不要违法,黄、赌、毒活动,都是国家法律禁止的,不要轻信当地导游推荐的“自费项目”。此外行程计划安排之外的购物活动,旅游者有权拒绝参加。在香港还可享受百分之百的退货保障,游客在旅行团安排的购物活动中消费,如有不满,可于购货起14天内办理全额退款手续,但需保证货品未经使用和包装完整。90天内有问题可投诉

  市民如果在旅游途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完成行程后到汕头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旅游质监所经调查核实后,根据有关规定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投诉时效90天。汕头市旅游投诉电话是8297616,也可以在汕头旅游网投诉。另外,市民也可以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非法旅游单位或个人欺骗,可以凭收据及有关资料到汕头市旅游局举报。本报记者陈静莹(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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