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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审女处长为何要求不把单位写成国资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8日16:35 人民网

  “我承认我有错误。我有一点请求,不要在报道中把我的工作单位写成国资委。”15日上午,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业绩考核局处级调研员陈天晓,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自我辩护。

  陈天晓哭诉,“我不愿意把我的工作单位写成国资委,我的事和国资委毫无关系。我出事的单位是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我不愿意给国资委造成伤害。”宣武区检察院公诉人指

控,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间,陈天晓在担任原国家经贸委医药司调研员期间,挪用公款5000万元自己办公司。

  陈这一哭,究竟是做秀还是真的不愿意国资委受伤害?

  事实上,陈挪用公款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其在经贸委工作还是在国资委工作,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法庭不会因为其在国贸委工作期间犯事而加重处罚,也不会因为其在经贸委工作而从轻处罚。因此,我们不妨把陈这一哭诉当作是对国资委的保护,这一点也体现出陈的良知尚存。

  如果从做新闻的角度来看,把陈说成国资委员工更具有冲击力。事实上,前期有个别媒体将陈天晓挪用公款犯罪的任职单位报道为在国资委医药司工作期间。国资委发言人为此特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陈犯事时的工作单位。

  我们知道,国资委是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如果这一机构发生问题,那无疑是灾难性的。既会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又会导致人们对国有资产监管的信心丧失。这也是人们所关注陈单位原因之所在。陈的这一哭诉,无疑会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也让人们对国资委继续保持信心。

  陈这一哭,对国资委来说是幸,对民众来说也是幸。但是,我们在庆幸的同时,也有一点担心,如果陈真是在国资委工作期间犯事,那如何?就这一事件,国资委不妨反思:一,以后再进新人时,一定要慎重,不妨进行一下任前审查,以防混入一些硕鼠;二,加强内部管理,以防锅里真会冒出几粒老鼠屎。

  但愿国资委这一国有资产的最后一道岗能为国家、为人民永远站好岗!

  作者:网友: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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