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听证会不能“说了白说”(百姓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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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5:24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据报道,几天前,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的《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与居民利益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市人大为了推进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希望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原计划从报名者中选16名市民作为听证会的陈述人,结果报名者只有寥寥4人,且均为服务业经营者,导致了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立法听证会被迫取消。经调查得知,市民有的怕“说不好”,有的担心“说了白说”,有的根本不知道有听证会。 立法听证会是保证立法民主化,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广大民众意见的一个好形式,它对于促进法制化进程有着巨大作用。客观地说,几年来对于一些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立法方面的事项,能够不断召开各个群体广泛参与的听证会其本身就是巨大进步。我们相信,立法听证会这种形式将会越来越多。 但是,听证会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决不能忽视。许多听证会流于形式、走过场,比如:各地召开的旅游景区门票等价格调整的听证会,基本上都变成了涨价会,会议组织者在会前想达到的目的都达到了。信息不畅,市民不了解立法内容,公众知情权根本就没有落实,参加会议的市民代表成了“聋子耳朵”,一个陪衬而已。听证会开成了座谈会,没有不同观点意见的激烈辩论和陈述,有些听证会看起来像内部会议。 以上情况,严重影响听证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已经使听证会的公信力在百姓中急剧下降。如果不迅速解决问题,这一好形式可能在百姓中彻底失去公信力。保证听证会的民意就要确保百姓的知情权。立法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方便大家参与。对立法事项要“广而告之”,以便于参与发表意见。要把听证会开成辩论会,可以设立代表发言席,参会者逐一走向辩论席发表、陈述自己的意见。立法听证会应该允许更多的人旁听,或者尽量实现直播或录播,尽可能实行网络直播,广泛吸收网民意见,不能把听证会开成内部会议。要从制度建设入手,使公民的意见建议得到明确的答复,采纳的理由要公布出来,不采纳的理由也要公示出来。解决“重征集,轻处理”、“说了白说”的问题。 总之,必须切实解决好听证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听证会切实起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作用。 《华南新闻》 (2005年09月19日 第二版) 作者:余丰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