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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09: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问:我父母共有6个子女,我今年已50多岁,失业在家,至今未娶,一直跟父母同住伺候父母,而其他兄弟姐妹从来没有对父母尽过哪怕一点赡养责任。如今父母过世,仅留下一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因父母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现在其他兄弟姐妹要跟我分父母的遗产。请问,他们有继承权吗?我能否单独继承父母的遗产?读者文先生

  答:你父母未留下遗嘱,其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你和你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一

顺序的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此,你如果不能与你的兄弟姐妹达成协议,则不能单独继承父母的遗产;但你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分配遗产时予以多分。(吴英)(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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