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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砸 谁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0:14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9月18日讯(记者 毛琳琳)张店区的李先生到饭店吃饭,吃完饭出来后发现车被砸了,车里的包也不翼而飞。李先生认为饭店没有看管好自己的财物,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而饭店则表示没有看管义务。

  9月17日21:00许,李先生从王府井广场附近的一家饭店吃饭出来,发现自己停在饭店门口的车玻璃被砸了,放在车里的包也不见了,包里还放着2000多元现金和身份证、信用

卡等物品。李先生认为丢了东西,饭店应该负一定责任。但饭店负责人则表示,虽然李先生在店内就餐,但饭店并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场,因此,对于李先生的遭遇他们感到很遗憾。无奈之下,李先生报了警,公园派出所的民警正在进一步调查。

  山东柳泉律师事务所的王东律师认为,如果饭店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负责看管车辆,则饭店就应该负一部分责任。而这家店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场所,并且也没有开展免费停车或收费停车业务,李先生只是把车停在了饭店前的空地上,因此,饭店是否应该负责不好界定,此种情况应该由消费者和饭店协商解决。(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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