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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什么在摩擦中国外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08 人民网

  中国对外贸易摩擦已到了不能不关注不能不反思的时候了。

  据统计,从1995年WTO成立至今,国外共发起707起针对或涉及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调查案件,每7起反倾销案件中就有1起涉及中国,中国已经连续十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每年约有400亿至50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受此影响。

  9月10日,商务部公平贸易局在厦门“中国贸易摩擦形势与应对研讨会”上指出,提出对中国反倾销的国家已从美国、欧盟等规则制定主导国向其他国家扩展,40多个WTO成员中已有30个国家和地区针对过中国。今年已有12个国家对中国发起了33起反倾销调查,其中大案件增多,涉及金额上升约20%,中国今年将可能连续第11年位居全球贸易摩擦目标国榜首。

  据了解,今年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势头更加猛烈,至今涉案金额已达9亿美元,超过今年所有反倾销涉案金额的60%;美国通过对贸易规则的修改增大中国应对难度;而发展中国家对华反倾销调查占中国此类调查总数的60%;作为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的反补贴也开始露出被滥用的苗头。

  中国尽管是世界上第三大贸易国,贸易顺差国,但中国的外贸并不轻松,始终在无休止的贸易摩擦中负重前行,没完没了的贸易争端和贸易壁垒纠纷致使我国成为当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而对企业杀伤力最大的往往不是争端的最终结论,而是漫长过程本身造成的干扰影响,而相关产业在漫长的诉讼中更可能遭遇致命打击。

  为什么在我国经济越来越市场化的进程中,在我们进入后WTO时代的今天,在我们更加融入经济全球化而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的背景下,反而我们遭受的贸易摩擦越来越多?

  这实际上是个“似非而是”的问题。这恰恰说明我们的经济形态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程度在加深,而我们的思维和行为习惯还远未同步跟上这个步伐。客观上说,从长远来看,这是件好事,而不是坏事,因为我们总要长大,成长的烦恼总是难免的,晚痛不如早痛,长痛不如短痛。

  除了“中国威胁论”的猜疑和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歧视之外,我们更应该“反求诸己”,而不是一味地简单地埋怨贸易国的不是,因为规则是共同的,你也完全可以“摩擦对方”,行使WTO成员的权利积极应诉抗辩甚至起诉对方,但事实上恰恰在这个方面我们要欠缺得多,不成熟得多,或者说陌生得多。

  在国外,真正引发摩擦的主体并不是政府,而是其国内的行业协会和行业工会。他们不仅是贸易战的组织者、发起者,更在政策制定、纠纷解决等方面有充分的权力,而我们大多时候是政府站在前面,这反映出中国经济的现实状态—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角色还没有完全到位,反过来说这也正是贸易国容易抓我们辫子的地方。

  对于外方不利双边条款的限制我们暂无法改变,但对内的经营秩序我们则完全可以改进。对于正常贸易摩擦中出现的贸易保护,中国企业往往由于组织不力、单兵作战、诉讼费用高昂等原因应对不积极,这客观上鼓励、纵容了国外企业滥用贸易保护条款,招致了更大的贸易摩擦损失。因此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化解贸易摩擦中的作用,增强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避免贸易摩擦的意识,使贸易摩擦的手段和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已显得尤为必要。

  另外,过于依赖出口而内需不足所形成的靠价格战实现的“打工经济”,也造成了“自己摩擦自己”,因此更要摒弃以牺牲劳动力价值的代价换取外汇的外贸低利润策略,这是缓解贸易争端的一个有效途径。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中国经济都将在国际贸易摩擦中成长。摩擦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减少摩擦,应对摩擦,在摩擦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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