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车主告交通局 出租车更新自愿还是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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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37 法制日报 |
出租车更新自愿还是强制 本网讯 赵斌余东明9月15日,浙江富阳的10名出租车代表联名起诉富阳市交通局,声称富阳交通局下发的通告有强制车主更新出租车之嫌。这在富阳的出租车司机中引起较大反响,当日法院开庭,一百多位出租车经营者全程旁听了这起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 引发这场官司的导火索是富阳交通局发布的一则通告。今年6月21日、交通局下发《加快我市客运出租汽车更新速度和提高车辆档次以及鼓励规模经营有关政策措施的通告》,其中明确,为鼓励业主对出租车更新改造,将提供包括减免部分有偿使用费、适当延长经营权有偿使用年限等优惠政策。政策适用范围为该市发动机排气量不到2.0L的客运出租汽车及更新改造为2.0L以上、但尚未核定经营期的客运出租车。出租车主们说,出租车改型表面自愿实际为强制。 车主们认为,他们所经营的车型都为排放量不到2.0L的桑塔纳、捷达、富康等。通告中虽未明确车型,但在去年底富阳市通过经营权拍卖转让的100辆新车中,均为帕萨特2.0型,而这些车是不需要办理更新手续的。此次办理车辆更新手续截止日期为7月31日,拒绝更新或逾期更新的车辆将不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并且其经营权将在原核定的经营期满后自动终止。 富阳交通局则表示,通告只是一个指导性政策,通告中明确车辆更新本着“自愿”原则,其本身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车主可执行也可不执行。(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