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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首例枯树伤人案 今日中院二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1:46 兰州晨报

  本报讯 (记者郝冬白)兰州市首例枯树伤人案今日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度开庭审理。

  2004年7月2日下午,天水女子王瑞萍经过五泉山附近的红泥沟时,路旁一棵枯树突然折断将她砸倒,经鉴定为三级伤残。王瑞萍将兰州市城关区建设局、五泉街道办事处、兰州市园林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近50万元。

  今年6月24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城关区建设局、五泉街道办事处赔偿王瑞萍25万余元,王瑞萍不服,提起上诉。(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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