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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接管道偷盗燃气一窃气用户被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4:05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金韬袭锦杭记者冯博)未申请燃气开栓,私自连接管道窃气长达15个月。15日,一窃气用户被抓现行,并被有关部门做出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介绍,15日,市燃气总公司接到市民举报,凌河区文化里一住宅楼内一用户窃气。该公司的监察人员会同联合执法部门对该住户进行突击检查,并将私自连接管道偷盗燃气的用户抓了个现行。

  经核查,该户燃气用户在未申请燃气开栓的情况下,私自连接管道偷盗使用燃气,累计长达15个月,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违反了《市公用事业设施保护办法》。鉴于此,市燃气监察部门对其做出补交燃气费、并追加罚款,共计3200元的处罚。同时,该用户也被联合执法部门做出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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