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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企业食用盐不合格(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14:14 信息时报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天津、河北、内蒙、辽宁、云南、江西、河南、湖北、安徽、宁夏、江苏、广东、山东、陕西等14个省、市83家企业的120种食用盐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合格11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食用盐产品的总体质量较好,广大消费者可以放心选用,但仍有部分产品的水分含量超标或氯化钠含量不达标。质监部门有关专家表示,水分含量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包装及产品储存、运输中控制不严格。食用盐标准中理化指标主要有氯化钠、水分、水不溶物等主要成分。由于食用盐具有吸潮性,水分含量超标会导致食用盐品质的降低,甚至滋生微生物。而氯化钠含量的变化直接反映出食用盐的产品质量,氯化钠含量低,反映出盐的品质相应降低。

  据介绍,碘盐受热、光和风等影响,容易氧化分解而使碘失效,故碘盐应存放在加盖的有色密封容器内。放于干燥、阴凉处,避免日光暴晒和空气吸湿。要随买随吃,一次不要购买太多更不宜长期存放。市民在购买时应注意观看外包装袋上的标签是否标注了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储藏方法、质量等级,各种标识要规范、齐全,并贴有防伪“碘盐标志”。从口感来说,食用盐产品感官应为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的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颗粒均匀,干燥流动性好。时报记者朱蕾通讯员邱晓莹孔祥佩
三家企业食用盐不合格(图)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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