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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不拿卡 罚款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03 东南快报

  本报讯员工没拿流动卡就上厕所,若被巡逻保安抓到将被罚款50元。对于公司该做法,位于海沧新阳工业区的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几位员工给本报厦门新闻热线0592-5897888打来电话,称公司的做法剥夺了他们的权利。

  昨日11时许,记者在该公司门口见到了这几位工人,这些工人都是该公司纸箱部7线丙班的员工。

  一徐姓员工称,在他们公司,如果想上厕所,一定要到带班组长那要一张流动卡。如果没拿流动卡就去上厕所,被保安抓到就要罚款50元。

  徐先生称,俗话说人有三急,可带班组长并不会一直呆在生产线上。要不到流动卡,就只好憋着,实在不行,就偷偷溜到厕所。他说,运气好的话,就可以躲过保安罚款。

  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人告诉记者,7月份时,他刚好着凉了,一上班肚子就一直叫,刚开始,带班组长在,他就向组长要了流动卡。可回来没多久,肚子又痛了起来,这时组长又找不到了。他憋不了只好跑到厕所,结果被罚了50元。

  对于徐的说法,其他几名工友予以了证实。随后,厦门华源发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纸箱部汪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不拿流动卡,私自去上厕所要被罚款的事实。

  在公司内,汪经理及公司的一些管理人员向记者讲述了事件的缘由。汪经理告诉记者,以前,有些员工借上厕所之机,躲在厕所内看报纸打电话,一呆就是一二十分钟,严重影响了生产进度。他说,实行流动卡后,可使得各小组长知道组里员工的动向,方便管理。

  汪经理称,实行流动卡后,员工只要内急,都可以向组长要流动卡。他说,这并不是员工所说的剥夺权利。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厦门市社会与劳动保障局法制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三急是人的生理需求,不应用流动卡等来限定,更不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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