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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两天多时间里都在做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06 红网

  陕西省黄陵县仓村乡七丰沟西煤矿9月15日凌晨发生一起煤矿事故,矿主蓄意隐瞒不报并私自处置。19日上午,有关部门核查确认,这家个体煤矿发生的煤矿瓦斯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2人受伤。(据9月19日《新华网》)

  9月15日凌晨发生的煤矿事故,何以时隔4天之后才经调查确认?核查组的解释是“事故发生后,矿主贺明山蓄意隐瞒了事故并私自处置”。然而在我看来,“矿主的蓄意隐瞒

”的确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是不排除另有其它人为因素的存在。

  我们不能忽略了一个细节:事故发生的当天晚上21点,黄陵县政府值班室就接到群众举报,称仓村乡七丰沟西煤矿发生了事故。但是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虽然“黄陵县煤炭局、安监局、仓村乡政府等部门后来进行了反复调查”,但是“直到18日上午仍无法确定是否发生了事故”。事情的转折点得益于“有关新闻媒体提供了有价值线索”,随后在18日下午,黄陵县对矿主及相关人员采取了控制措施,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派人进一步核查情况,至19日凌晨初步查清了事故真相。

  对于此过程,我不得不提出几个疑问:第一,为何黄陵县煤炭局、安监局、仓村乡政府等部门“反复调查”都得不到“有价值线索”,反而是毫无职能权力的有关新闻媒体却能掌握准确信息呢?第二,为何黄陵县当地有关部门两天多时间都“无法确定是否发生了事故”,怎么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一来不到一天就能“初步查清事故真相”了呢?由此引出第三个问题:从9月15日晚接到举报到18日上午这两天多的时间里,调查处理矿难的黄陵县有关部门都在做些什么呢?

  “事故详细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笔者建议:除了调查矿难的原因和矿主瞒报真相之外,也要调查一下在有关新闻媒体和上级监察部门介入之前这一段时间里,黄陵县有关部门是怎么“反复调查矿难”的?有没有可能被“黑心”矿主“搞锭”?有没有可能也参与了“隐瞒真相”呢?

  (稿源:红网)

  (作者:杜冰)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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