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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为一位摄影记者的高空坠亡而心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06 红网

  当我从9月18日《新京报》上读到一位同行、新华社总社摄影记者王岩在高空摄影作业时不慎坠亡的噩耗时,倍感心痛。对于一位已经以身殉职的优秀记者,尽管任何反思都已无法挽回他的宝贵生命,但是,为了尽量减少、避免由于安全预防工作疏漏可能导致的类似不幸,我们仍然不得不强忍悲痛,从观念、制度与管理的层面进行认真地反思。

  王岩的坠亡,首先促使我们反思的,是新闻界应当为一直引以为荣的敬业精神增加

一道生命安全保障阀。记者是和平年代举世公认的高危行业之一,有些意外伤亡事件固然无法避免,有些不幸却与安全防范措施的疏漏有关。令笔者心痛的是,王岩并非在高空摄影中坠亡的唯一记者。1994年底北京美术馆曾举办过一个“已故摄影记者作品联展”,其中就有笔者20多年前在西安一家报社工作时的同行、西安晚报优秀摄影记者陶光明的作品,而老陶正是1986年在西安解放饭店楼上拍摄火车站夜景时不慎坠楼身亡的。在那个令人难忘的展览举办8年后,笔者读到一篇同行撰文讴歌这些已故摄影记者“以‘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敬业和献身精神,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党的新闻宣传事业中去”的文章,却未读到对一些可能避免而未能避免的记者不慎死亡事件的反思。如今,王岩的不幸,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求一向以宣传安全生产为己任的新闻媒体,同样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生产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记者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尽量避免、减少无谓的牺牲。

  事实上,像陶光明、王岩这样如果在身上系一条安全带就可能避免不幸但却被忽视的情形,仍在新闻、影视等行业不断上演着。例如,有报道称,摄影记者为了抢拍香港明星陈冠希,在饭店爬过围栏冒着坠楼危险猛拍,已经奋不顾身。我以为,这和新闻界忽视自身“安全第一”、片面强调献身精神的观念不无关系。痛定思痛,我们必须树立起将从业人员安全保障与职业精神统一起来的新观念,任何行业都应以重视人员安全保障为荣、以忽视安全保障为耻。

  王岩的坠亡,也促使我们反思安全保障立法体系的疏漏。据悉,王岩是从距地面12米高的折臂式高空作业车上坠下的。尽管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持证上岗,而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然而,在该法施行快满三年的今天,《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作业范围》尚在征求意见中,而在该征求意见稿所列凡3种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中,并没有纳入新闻、影视空中摄影作业。试想,如果空中摄影被列为必须持证上岗、强制性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特种作业范围,记者不慎从高空坠落的悲剧是否会少些呢?

  王岩的坠亡,还促使我们反思零星作业人员的安全保障疏漏问题。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预防群死群伤安全责任事故和突发意外事件作为重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日常零星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却成为不少生产经营单位容易忽视的薄弱环节。除了王岩这样时常单兵作战的新闻记者以外,诸如保姆擦窗户、安装空调户外机、以及登高检修、安装等不慎发生高空坠落伤的零星人员伤亡事件实际上更多。而这些零星伤亡人员中,除了王岩这样的优秀记者外,更多的是默默无闻、处于弱势群体中的普通劳动者,他们的生命安全,决不应被这个社会漠视。

  (稿源:红网)

  (作者:江南雨)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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