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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救人质量有“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0:53 新晚报

  本报讯(记者董艳春)近日,哈市出台了《哈尔滨市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范(暂行)》,临床检验、麻醉、病理、高压氧治疗、血液净化和院前急救6个专业被纳入了已经成立的哈尔滨市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中心检查范围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

  据了解,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是通过各医疗机构自荐及专家评审,分别挂靠在市第一医院、市第五医院和市急救中心,目前选择较成熟的首批6个专业进行质控督查。该中心各

专业将明确职责和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专项质控督查。

  各医疗质控中心成立后,将按照相关专业质控督查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实施全市性的专项督查,原则上覆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同时,对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民办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并督促其整改问效。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示,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医疗质量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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