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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用临电,业主真闹心 购房时可以向电力部门查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03 北京娱乐信报

  核心关注

  小区用的临时电,三天两头停电是常事,电梯不能坐,电器不能用居民深受其苦。“房屋竣工验收时,只要屋里灯能亮就可以,不管你用的是临时电还是永久电。”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

  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建委验收商品房时,对电力设施验收没有明确规定,临时电也符合交房要求,永久电何时取代临时电,目前并没有硬性规定。

  

小区用临电,业主真闹心购房时可以向电力部门查询

  尹戈/绘

  【深受其苦】

  “一坐电梯我心就没着没落”

  临时用电,一般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用电,只能短期使用,由于设备简单,所以电源供应稳定性有限。一旦把临时电用到居民楼,就经常会出现跳闸、停电、电压不稳等现象,严重的将引起火灾事故。

  “小区用临电,我们受老罪了1昨天,记者来到了丰台区南顶小区,居民向记者诉说临电之苦。

  三年前姜大妈搬进南顶小区,现在却养成害怕乘电梯的毛病,“现在只要坐电梯,我心里就打鼓,突然没电人就困在里面,心里没着没落,一到用电高峰,电压低,电梯就跟着不动,现在一坐电梯我腿肚子都转筋。”

  “家里电器不知道烧坏多少件了。”居民张女士说,每次停电后再合闸时,最容易烧坏家电。“家里电器还好吧?附近的修理店师傅不仅成了熟人,就连见面打招呼都改了。”

  记者从南顶小区的华芳园物业公司了解到,物业公司刚刚入驻,解决了居民生活的部分困难,但临时电电压不足带来的隐患仍然无法消除,居民还是备受困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已要求开发商务必尽快解决临时电的问题,开发商答应着手解决,但工程浩大,费用可能会达到几百万元,具体何时完工还不好说。

  据电力部门统计,目前全市使用临电的小区有320处,其中城八区占到87%,有280个小区,小区用临电已是普遍现象。

  【居民困惑】

  小区用临电能过验收关?

  商品房竣工时,要经过建设部门验收,临时用电也能通过验收吗?对此,居民疑惑不解。

  记者从北京市建委了解到,建委委托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验收并实施监督,验收内容主要有楼房里的土建、电气设备等方面,但楼外边的供电配套设施并不包括在验收之内。“只要楼内有电,用电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居民能够不摸黑就可以,至于房子用的是不是临时电,并不在建委的验收范围之内。”

  【临电揭秘】

  是否用临电开发商说了算

  既然临时用电不在建委的验收范围之内,那么电力部门是否有权验收呢?

  记者从丰台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小区建设前,开发商就要同时申请临时用电和永久性用电设施。根据规定,临时用电只能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小区内的永久性用电设施与楼房同时建设铺装,小区工程完工后,小区的配电室、电缆以及供电局的卡式电表等一系列关于用电的工程结束后,开发商来供电部门报竣工,供电部门验收用电系统合格后,再将永久电接入小区中。

  但是开发商或施工方不来报竣工,则不能接入永久电。目前小区施工工程验收和用电工程并不是同时进行,居民入住验收时供电部门并不参与,所以说小区何时开通永久电取决于开发商何时报竣工。虽然国家规定临时用电期限为6个月,但是违反了规定,最严重的处罚就是停电,但此时许多居民已经入住,此时停电受损害最大的是无辜的居民,所以供电部门也不能停电。目前供电部门还没有什么解决临电问题的好办法。

  【遭遇困境】

  临电改永久资金是难题

  建委和供电部门对开发商用临电并没有强有力的约束,那么开发商为什么盖了房子却不愿意为居民通永久电呢?

  记者从供电部门了解到,一般情况,临时用电转成永久市政电需要200元-300元/建筑平方米的资金投入,一个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楼盘,开发商就需要承担至少2000万元的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往往会拖延这笔费用的交纳时间。记者从南顶小区了解到,整个永久电的工程大概要投入几百万元。

  还有一些情况是,小区内的变电站、铺设区内电力管网还没有完工,由于很多项目是分期开发入住的,也就是“期房”,而电力公司新装用电是先有楼盘再建变电站,开发商并不会因楼盘分期开发而分别建设变电站,总是要等全部工程完工后,才在全区内铺设电力管网,向电力公司申请新装用电,进而把临电转成永久市政电。所以,项目的开发周期越长,先期入住的业主使用临电的可能性就越大。但是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会报供电局申请过渡用电,这时,过渡用电也是从永久电的管线接引过来,属于永久电临时用,同样从银行买电,这种电对业主的影响较校

  另外,临时用电的电费往往比市政电的高。目前一般由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补差价,但这笔费用并不排除可能通过物业管理费摊到业主头上;临时电给业主带来的风险是若开发商消失,临时用电“转正”所需费用就需要由业主自己负担。

  【维权之路】

  小区用电状况可向电力部门查询

  记者从北京市电力公司客户服务处了解到,购房者也可以凭楼盘的地址、区属和发展商名称,到楼盘所属区的供电公司营业部门或技术部门,查询楼盘是否报装了永久用电。

  另外,小区永久用电都应该由居民向银行或电力公司直接交纳电费,临时用电的电费则是交给物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直接交给物业电费就是临时用电,因为,如小区使用的是10千伏进线,开发商就会申请高压自管户,电费虽然也是交给物业的,但使用的是永久电。

  临时用电的电费直接由物业收取,价格也由物业制定,电力公司无权监管,但是电力公司和开发商会签订用电协议,协议中将详细注明小区是临电还是永久电,所以居民在入住前,可向开发商索要协议查看。

  【解决之道】

  电力公司建议收取电源建设费

  市电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力公司在某小区建一个110千伏或者是220千伏的变电站,这个变电站需要占一块地方,连接变电站的高低压线路要有走廊,电缆要有地下的沟道,架空线路要空中的走廊,这些都应该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所以在批准电源点的建设方面时间相对比较长,造成了电源点的建设向后推。

  由此看来,解决临时用电的关键问题一方面政府需要出面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电力改造规划,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小区用电设施的监管。

  另外,市电力公司建议收取电源建设费。比如说对居民住宅开发这一块,电源配网建设的费用应该按建设面积收取一定的电源建设费,这个费用收上来以后,由政府监督使用,由电力公司统一使用,这样就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居民用临电的情况。

  信报记者 汤慧梅 方芳

  ■相关链接

  广州:未完成“永电”不能交楼

  2004年,广州市建委发布的通知表明,自2004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综合验收资料,不再办理综合验收。但是通知提出,取消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后,各公司仍需按要求建设好各项配套设施,完成消防、规划、人防、竣工备案等法定的单项验收工作;要完成永久水、电、市政及煤气、通信、通邮等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后,方可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对管理不严、单项验收未完成、水电等生活必需设施项目未完善而引起上访事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证,广州市建委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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