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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生效判决五年未执行 八十岁老妪有家不敢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18 燕赵都市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郭志昆)年轻时曾经担任过村妇救会主任、女子担架队队长的袁淑亭老人,今年已是83岁高龄,然而由于一桩判决生效5年多仍没有执行的案件,老人有家不敢回,只能靠妹妹一家每月交400元的费用,代养在县光荣院里。

  袁淑亭家住满城县北赵庄村,1940年,刚满18岁的她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百团大战期间,她带领附近村子140多名女青年组成担架队,一路爬山过河到涞源战场,冒着敌人

炮火把29名负伤战士和3名受伤的日本俘虏兵抬回到后方医院。在战争年代,由于经常跋山涉水劳累过度,袁淑亭流产过两个孩子,患上了妇女病,因家贫无钱医治,后来就再也没有生育过,和老伴王振发两个人一起生活。

  1994年9月,在村干部的主持下,王振发和袁淑亭两位老人与本家侄子王占义达成过继扶养协议,他们的责任田由王占义耕种,由王向他们提供口粮。零花钱和药费不超过500元时自己负担,超过500元由王负责。1994年王振发去世,1998年6月,袁淑亭患静脉炎,治疗费花去2000多元,王占义以没钱为由,拒绝出钱为袁淑亭治病,双方关系恶化,走上法庭对簿公堂。

  1999年11月,满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解除遗赠扶养关系,王占义要在3个月内迁出袁淑亭家。后王占义又分别向满城县和保定市两级法院提出申诉,均被驳回。

  法院判决后,袁淑亭本以为可以很快就能回到家,结果一等就是5年多,至今还在光荣院里住着,回不了自己的家。

  记者随后来到北赵庄村,见到了王占义一家人。他们住在袁淑亭老人家院子里的东房,屋内陈设十分简陋,王占义躺在炕上,妻子正在做饭。王占义说,自己患有严重的股骨头坏死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妻子行医养活一家人。原来自己和婶子袁淑亭关系很好,后来有人从中挑拨关系才恶化起来,自己从内心里不愿解除扶养关系,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正,很想去县城里把婶子接回家来住,又怕她老人家不愿回来。

  在满城县法院执行局,记者见到了赵会福局长,他说,这个案子执行机关一直在调解,想着让袁淑亭老人搬回家去住,让两家和好,但一直没有做通工作,直到现在,我们还在做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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