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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制改革迫在眉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24 舜网-济南日报

  客观地说,在房地产开发中,税费的确占据开发成本的不小比例。北京一位知名开发商在阳光卫视的一次人物访谈中说,目前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中税费约占65%,建安成本(房屋的建造成本)为35%。

  对开发商而言,主要的税种有两个:一是营业税,一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在许多大城市为5.5%,其构成为营业税5%以及在此基础上附加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由于这

块税是根据开发商销售实现额征收的,因此避税的空间不大。

  按照房地产征税发生的环节区分,为房地产取得、保有和流转三个环节的税收。如果仅从现在所征收的房地产税来看,由于有避税因素,总的税负并不十分重。

  那么开发商为何说在开发成本构成中,税负因素占有很大比重呢?这是因为其中包含了三块内容,即租、税、费。租,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税,主要有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附加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至于“费”,可以说与房地产相关的收费名目繁多,虽各地差异较大,但一般而言,收费项目大都有数十种之多,有的地方甚至超过百种。

  北京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实际上税在开发成本中没有多少,主要是费。你不交费,项目就根本进行不下去。由于“费”关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切身利益,因而开发商要想逃“费”会有一定难度。

  按照有关部门设计的税改思路,“明租、正税、清费”将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基本方向。明租,就是将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从一次性收取改为分年收取,使其作为地租的性质更加明确;正税,就是统一内外税制,避免重复征税,改变流转环节畸重保有环节畸轻的现状,并尽量向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国际通行做法靠拢;清费,就是对收费项目进行严格清理,除少数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外,其他收费或取消或合并为某一固定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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