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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元买回一张欠费80元的执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48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黄毅辉通讯员张黎燕)盘了别人的店,还可从原店主处“半买半送”购得一份工商营业执照,外地来厦开服装店的刘女士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可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时,才发现自己还得缴纳原店主所欠的工商管理费。

  近日,刘女士拿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集美区工商局集北工商所办理变更登记,工商人员告知她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是不可变更的,如果她要开店,只

能注销原个体户,再重新申请新的营业执照。可当她准备注销时,工商人员发现原个体户尚欠两个月80元的工商管理费,必须补缴后才可以注销。刘女士大惊失色,称该份营业执照是她在盘店时花了50元买下的。在她盘店时,原店主曾对她说:“厦门这里开店的营业执照很难办,一般要一个月左右才能办下来,而且手续费要100元,我反正也不再开店了,不然吃亏点,营业执照就50元卖给你,你去工商所变更一下,马上换到新照就可以营业了。”她信以为真,未加思索便付给原店主50元,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后悔。

  工商人员告诉她,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只要手续齐全,20分钟以内就可以领取,手续并不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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