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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望报牌的不含“电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2:54 东南快报

  2000年摩托车暂停报牌。此后,电动自行车的销量出现前所未有的扩大。

  2001年5月福州市公安局发布通告,从当年6月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城区道路行驶,引起市民热议。

  2002年1月福建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丘占少等13名代表提案要求允许

电动自行车报牌行驶。9月,福建省人大代表、交警、市政公交、新闻记者等各界举行征求意见讨论会,人大代表要求有关部门尊重民意,尽快确认电动自行车的身份。

  2003年1月福州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福州市人大代表再次热切讨论电动自行车该不该禁的问题。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告》,在6月1日前,“持有经营范围中含电动自行车项目或类似项目的营业执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自本通告颁布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消电动自行车销售项目或注明在经营范围中不含电动自行车项目。逾期未办理的,原营业执照中的电动自行车经营项目一律无效或不予认定。在上述期间内,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行清理电动自行车,但不得继续销售”。

  2003年6月1日福州市在对电动自行车下达禁售令后,遂进行联合执法。自6月1日起,福州市的公安、工商、税务、城管、110等联合执法,强令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拆毁、涂改商店门头,扣留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民意,受到各方广泛关注。许多市民纷纷打电话咨询本报:这是否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将可以报牌,电动自行车价格会否上涨等?昨日,记者就此展开了一番采访……

  报牌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据专家介绍,现在许多人所说的电动自行车有两种含义,一种是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这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另一种不符合标准的列入机动车范围,所以,意见稿中规定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而不是所谓的“电摩”。根据意见稿,非机动车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车辆来历凭证;出厂合格证明;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有关人士称,意见稿就是要对全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报牌实行全面放开,作出这一规定是我省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至于具体的登记报牌要求,省政府届时还会出相关意见。同时,解禁后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路线、范围将受到一定限制。

  市场影响价格可能短期上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开明表示,使用电动自行车符合新能源清洁环保的要求,是大势所趋。其次,随着汽油价格持续上涨,电动自行车行驶成本低廉的优势更加突出。目前,我省市民对电动自行车需求巨大,其已成为老百姓日常的交通工具之一,解禁呼声高涨。以福州为例,福州约有10万辆无牌电动自行车,8万个家庭、几十万市民都盼着电动自行车能解禁。

  王开明表示,若电动自行车报牌一旦解禁,其销售价格必然会有所上涨。但根据市场供求规律,随着利润提高,众多商家的跟进,在供求关系的作用下,电动自行车的价格仍会恢复到市场的正常价格,市民不必为此担心。

  环保对策应回收电动车电池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不直接产生污染,但它自身的电池是一个污染源。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主要使用铅酸电池,它在生产和回收过程中都会污染环境(此提法目前在国内还有争议)。电动自行车报牌被禁很大原因是其带来的交通问题和环境污染。

  省环保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边归国告诉记者,目前普遍采用的铅酸蓄电池报废后的污染问题还暂时得不到解决,回收后的电池目前还没相关技术来消除其污染源。

  他说,现在不能肯定要几年才能研究出相关技术来消除其污染源,但如果技术成熟,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将会被分解利用,到时候有可能彻底消除电池污染。

  边归国表示,我省应建立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制度,加强废电池的回收、置换和处理,防止电动自行车废电池乱扔。

  “电摩”大多不符合

  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有着严格的国家技术标准。只有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即“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方可认定为电动自行车。

  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认定为电动自行车,而应该认定为机动车。

  据了解,福州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不少属于超标产品,其中多数产品最高时速超标,无脚踏骑行功能,即俗称的“电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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