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十运会捐赠可以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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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3: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通讯员 董怡 钟智宏 记者 华诚 实习记者 张静) 今年十月,“十运会”将在南京召开,全国各行各业为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纷纷捐款捐物,为此国家税务部门提醒,向十运会捐赠款物可以税前扣除。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自2005年1月1日起,凡是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相关组织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筹委会和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筹委会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法规定 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办法,准予在其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0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