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污水处理仅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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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3: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黄勇) 一边是大量生活污水堂而皇之地直接排入城市水系,造成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地下水的污染,另一边几千万投资的污水处理厂却歇工“晒太阳”……这样的场景在江苏并不少见。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该厅近日通报了全省城市污水处理情况,目前江苏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依旧相对滞后。 据去年的年报统计,全省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才达到32%。省 建设厅相关负责人分析说,这主要是因为巨额资金缺口“卡”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脖子”。鼓励各类所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投资和经营,实现污水处理产业化,已刻不容缓。江苏省建设厅在前一段时间调查时发现,全省有的地方片面追求完成任务而建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没有很好的配套,结果导致投巨资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处理污水根本达不到标准,成了名副其实的“晒太阳工程”。 有些地方片面追求吸引资金:国家规定特许经营期最高不得超过30年,但有的地方是50年,甚至于承诺永久性的经营;有些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过高,最高的污水处理费达每立方米污水1块多钱。 城市污水处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联。有些地方污水处理产业化竟变成了“甩包袱”、“一卖了之”、“一化了之”,政府放弃了代表公众利益来进行监管的责任,对水质、水量等方面缺乏监督,留下了隐患。 “谁污染,谁就要付费”,省建设厅近日明确要求,各地要征收好城市污水处理收费,避免某些污水处理厂继续“晒太阳”。目前,苏南地区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基本能够达到保障污水处理正常运营的需求。根据省政府要求,苏中、苏北近期也将上调收费标准与苏南持平。下一步,江苏省政府还将制定出台《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某些企业自己打井,征收污水处理费困难的问题。 省建设厅还要求,各地应改“政府直接服务”为“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主要手段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污水处理的职责,并借助合同进行监管。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0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