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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母亲将医院推上被告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3: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实习生 褚燕娟 通讯员 木子) 满心期待中的试管婴儿流产了,受伤的母亲于是寻找医术更高超的医院,谁知祸不单行,她被查出患上了宫颈癌,甚至今后生育无望。愤懑的夫妻俩将擅做试管婴儿手术的医院告上了法院。昨天,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结婚多年,妻子的肚子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去年3月,小张终于鼓足勇气和妻子来到南

京一家三级甲等医院采取非常措施。这家医院对小张的妻子做了基本的检查,决定做高难度的试管婴儿手术。然而,腹中的婴儿只带给夫妻俩3个月的幸福生活,最终因无法挽留而流产。但这对夫妻仍对试管婴儿抱有希望,他们又去了一家省级医院。去年8月3日,这家省级医院对小张的妻子进行一番检查后发现她患有宫颈癌,不仅不能做试管婴儿手术,并因先前手术服用了大量性激素药物,使得肿瘤恶化,她的子宫将不能保全。

  随后,小张夫妇发现原先的医院根本没有资质做手术,同时违反了诊疗常规,没有做必要的排除禁忌症检查。而另一个事实更坚定了这对夫妻索赔的想法,她从其他医院获知,流产会促使宫颈糜烂演变成宫颈癌。

  愤懑的小张夫妇于是向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生活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同时认为原告的癌症与被告的手术无因果关系,但指出被告在手术过程中存有缺陷。

  庭审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其一在于被告医院的有无做试管婴儿手术的资质问题;其二是宫颈两度糜烂及被告医院没有对原告进行宫颈刮片。

  被告医院认为,关于资质问题,该院属于三级甲等专院,具备生殖有关诊疗项目,并且按照许可证进行的。

  经过法庭激辩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调解。法院决定待有关数额核算后,择日将组织双方调解。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0日 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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