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十一”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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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3:5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 邹声文、陈菲) 中国将于10月1日启用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部于1989年9月15日发布的《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公安部日前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版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式样: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据悉,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5年09月20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