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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琴街道办承诺——尽早动工还居民绿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4: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金牛区有关部门擅自拆除金沙路社区居民院一自行车棚顶上面积达数百平方米的绿化设施,将其改建为社区服务站。昨日,金牛区抚琴街道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将按上级要求尽快恢复该大院自行车棚楼上的绿化。

  社区居委会:不能称作“毁绿”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金沙路社区117号大院采访。社区居委会姚主任说,居民所说的“绿岛”并没有高大树木,只是一些花花草草,所以此次拆除只是改建,并不能称为毁坏绿地。这次的失误在于没有事先广泛征求117号大院56户居民的意见。

  在居民刘先生家中,记者看到了该院居民拍摄的长达50分钟的DV录像。录像显示,棚顶绿化带原本十分茂盛。6月4日,10多名工人进场拆除绿化设施时,部分被挖走的树木高过施工人员头顶。

  执法部门:毁绿扩建违法

  那么,执法部门对此又如何认定呢?“楼顶绿化也属于城市绿化。”成都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园林局到过现场进行了解,该行为已构成“毁绿”,现已将情况通报给执法部门。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的一份回复中,记者看到:“位于金沙路117号院内金沙社区的加层扩建,目前尚未到我局报建……如社区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修建,属违法建设……”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说,该施工未取得相关手续,已责令社区服务站停止施工建设。

  抚琴街办:尽快恢复绿化

  昨日下午,金牛区抚琴街道办事处就此事正式表态。

  街道办刘副主任说,今年该区争取到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因金沙路社区缺乏相关社区配套,办公条件简陋,才决定利用该专项资金修建社区服务站。金牛区经过多方讨论,决定不再在该大院车棚楼顶修建社区服务站。根据该区有关部门对金沙路社区建设项目重新选点的决定,街道办已与具体部门衔接,将尽快恢复绿化,还居民一片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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