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卖真烟照样被判刑 这是河南省首例因贩卖真品卷烟构成的刑事犯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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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5: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 贩卖的虽然是真品卷烟,但因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照样构成犯罪。昨日,河南省首起因贩卖真品卷烟构成的刑事犯罪案件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4名被告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获刑。 现年47岁的被告人皇甫尚敏系博爱县无业人员,2003年3月初,皇甫尚敏经人介绍认识了无业人员贾金瑞,两人在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非法经营卷烟。随后皇甫尚敏又 介绍弟弟皇甫宏利入伙,几人明确分工,随后多次从广州“倒”来无“郑州专卖”防伪标志违法卷烟进行销售。2003年5月,皇甫宏利又找来同村村民皇甫红旗充当运输违法卷烟的司机。2003年6月11日上午,被告人贾金瑞、皇甫红旗驾驶贾金瑞的桑塔纳轿车从郑州市郑汴路商品大世界某货运部取回从广州购进的“帝豪”、“金芒果”等卷烟运往石佛镇贾金瑞住处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接着公安机关又将被告人皇甫宏利抓获,2005年5月16日,皇甫尚敏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在贾金瑞住处及皇甫尚敏的住处查获各类无标志卷烟共计1160条,价值16万余元。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卷烟虽均系真品,但无“郑州专卖”防伪标志、无卷烟购销发票、无烟草专卖准运证及其他有效证明,属非法渠道销售卷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贾金瑞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皇甫宏利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皇甫尚敏和皇甫红旗有期徒刑3年,4人分别被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其作案交通工具桑塔纳轿车被没收。 线索提供张胜利蒙凡张建华 记者孙彤实习生莫韶华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