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干部轮奸少妇案终审 首犯被改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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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5:1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兰州消息随着一名乡村妇女的报案,揭开了一起震惊全国的“乡村干部轮奸少妇案”。然而,在历经一审、上诉、被发回重审、重审宣判后再上诉等等波折后,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武威市“乡村干部轮奸少妇案”已被终审改判。这是9月1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据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6名被告人犯有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但是根据《刑法》中有关条款:“强制、猥亵亵妇女罪的客观表现是以暴力、胁迫的手段 ,使妇女不敢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对妇女进行抠摸、搂抱的行为,属于强制、猥亵妇女罪”这一规定,其中5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无论是从主观动机还是客观方面,均属于“强制、猥亵妇女”的一种犯罪行为,故构成了强制、猥亵妇女罪。据此,甘肃省高院终审判处第一被告人王炳琪有期徒刑13年,其他4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5年不等,此案中唯一的女性被告人则被终审判处无罪。L(张女燕)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