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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 该出手时就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6:4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 田永丽 印兰)近一段时间,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受不法侵害和暴力袭击的案件时有发生。昨日,记者获悉,自今年4月份以来,西安市连续发生了13起暴力妨碍公务和暴力袭警案件,目前,10余名涉案人员已落网。在以后的工作中,民警将坚决依照法律赋予的使用警械武器的权限,果断使用警械武器,对挑衅法律权威者严惩不贷。

  西安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张卫分析,暴力袭警案件的起因,多是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或普通治安案件等一般违法行为时引起;多是嫌疑人与他人争执、民警予以制止时,受到攻击。这类案件的发生是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各类矛盾集中反馈至治安领域的结果。民警处在一线,易受到个别利益受挫者的攻击,成为发泄不满的对象。

  面对频频发生的暴力袭警案件,西安市公安局在向广大民警通报的同时,也组织大家学习法律法规,希望民警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基础上,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正确使用警用器械。目前,西安市各级公安机关已配备一定数量各类驱逐性、制服性、约束性警械和警用武器,让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有保障。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人民警察遇有结伙斗殴或其他流氓活动、以暴力抗拒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使用警棍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遇有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等情形,经警告无效,可使用武器(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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