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酝酿安全生产问责制 七种办法责罚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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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7:2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本报讯 (记者何可)郑州市正在酝酿出台安全生产问责制,连续发生3起一般伤亡事故,有关行政官员有可能被责令辞职。 9月19日的郑州市安委会扩大会议上下发了《郑州市安全生产问责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稿规定,郑州市政府向县(市)区政府或市直部门发出预警或提起问责,要求其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并接受社会监督。 《暂行办法》规定的行政问责处理决定包括七种: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诫勉;责令辞职;给予行政处分;以及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提起问责的六种情形是:对上级部门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并发生事故的;连续发生3起(含3起)以上一般伤亡事故的;连续发生2起(含2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上级或同级党委、政府、人大的要求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投诉需要提起问责的;其他需要提起问责的,都可以通过市政府向有关县(市)区政府或市直部门提起问责。輥輳訛9责任编辑:陈要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