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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做生意为名 一五旬文盲村妇竟诈骗三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8:09 法制日报

  本网讯 赵斌 余东明何斌一位文盲农村妇女,为偿还债务,在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却以做生意为名,共向20人骗取借款和向银行部门骗取贷款近3000万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2085.66万元。日前,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五旬妇潘领香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潘领香交代,这些借款除了一小部分钱确实用来做承兑汇票生意外,大部分钱都用

于支付高额利息。她说,她付给别人的月借款利息一般都在1.5%至2%之间,2000年以后,每年的借款额都在2000万元左右。(责任编辑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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