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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离婚生闷气 毁财物刑上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06 检察日报

  妻子与自己离婚后,郜占良竟然以故意毁坏通信设备来发泄心中的不满,结果引“刑”上身。9月14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郜占良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郜占良是登封市东金店乡农民。今年初,郜占良的妻子因不满他的种种劣行,愤而与他离婚。郜占良为此苦恼万分。为发泄心中不满,5月24日傍晚,郜占良来到本村责任田内,

用石头将两根通信电线杆砸断后,又用干草将通信电缆点燃,从而给电信部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郜占良故意毁坏公有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其在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郭丛生 王荣贵)

  作者:郭丛生 王荣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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