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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霸王车,拍下它”追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48 海峡都市报
“斑马线霸王车,拍下它”追踪(图)
N本报记者 钟丹丹/涂明/林丹文/图

  本报讯慢一步,少几分危险;让一步,多几分和谐!14日,本报发出征集DV志愿者的倡议后,连日来,诸多热心读者应征参加。昨日,记者根据报名先后顺序,选出7名志愿者,准备于今日和他们一起走上街头,拍摄榕城街头斑马线前“霸王车”的真实瞬间。

  记者目击

  昨日下午4时许,东浦南路路口的斑马线前,记者观察半小时,发现许多车辆与行人抢道,都没受到交巡警的处罚。

  昨日下午6点20分,西洪路永辉超市门前的斑马线上,一辆公交车疾驶而来,两个过路的女学生被吓得连退三步,差点被旁边的摩托车撞上。路边的交巡警并未拦下斑马线前违规的车辆。

  市民声音

  福州汤先生在报名时说,一条斑马线,既是社会的“道德线”,也是“现代文明线”,在许多国家,机动车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及非机动车,是司机的自觉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钟先生告诉记者,两年前,他曾在斑马线上被一辆疾驶而过的的士给撞了,左腿到现在偶尔还会发痛。他曾在国外看到,只要行人站在斑马线的一端,双向的车都会远远减速,行人优先成为了一种自觉的习惯。其实,司机只要自觉减速,就会发现行人报以赞赏的目光。

  一位律师读者则认为,福州横冲直撞斑马线的违法行为却没有执法部门和人员来管,这是“霸王车”猖狂的一个重要原因。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试行)中第554、555、556条中分别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均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90条罚200元,扣2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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