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补助费 大家都来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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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09:48 海峡都市报 |
N本报记者 关永辉/黄孔瑜 本报讯征地安置补助费,按政策规定,必须全额用于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扶持他们再就业,可是在建阳市将口镇胡巷村,村委会张榜公示的方案表明:这笔钱必须平均分配,未被征用耕地的农民也有权享受到这笔安置补助费,这一点让被征地农户很不满。日前,记者赶往该村调查。 平均分配方案 张榜公布投票 此次因浦南(浦城到南平)高速公路征用土地,胡巷村共有70余亩农田被征用,目前征地补偿费已发放到村委会。 据了解,农田征地补偿费由三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每亩1万元、青苗补助费每亩1000元、安置补助费每亩1.5万元。胡巷村第一生产小组的村民向记者反映,被征地农民对头两项补偿费的发放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在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上“被村干部玩了手脚”。 村委会就征地补偿的分配方案显眼张贴在村头的墙上。记者注意到,在安置补助费这一项上,被征用耕地的农户能分得8050元/亩,余下的6950元按人头平均分给村集体小组其他未被征地的农户。村委会要求集体小组的农户对此分配方案进行投票,如果多数人赞成,就按上述方案执行。 村民: 假借“民意”占利益 胡巷村被征用耕地的主要集中在村里第一组,共有10户左右,其余的几十户农户的耕地不受任何影响。一组的一位村民说,这几十户人家肯定会投赞成票。如果按这个方案,此次他家被征了近4亩耕地,一下子就亏了两万多元。 还有村民告诉记者,有位村委主要干部,他家被征了不到一分的地。这位干部的家人于是提出上述平均主义的方案,平白地多分到几千元的钱。另一名村民说,村里有些干部是在假借“民意”,霸占其他村民的利益。 与胡巷村相邻的洄塘村,此次同样有耕地被征用,但记者在洄塘村了解到,该村的做法很明确,安置补助费全额发到失地农民手中,其他人无权分得。 村支书: 分配方案有“科学依据” 胡巷村为什么自有一套分配方案?该村支书吕正长的解释是:耕地虽然承包到户,但性质上还是属于村集体的,并不是哪一户人家的,30年承包期满后,被征地农民还要从村集体手中再次分得土地,而不是世世代代都分不到地,所以安置补助费不能全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户的手中。 吕正长还解释,被征地农户按8050元/亩标准分得补助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目前该村的每亩农田对外的承包价市场行情在350元/亩以下,而新一轮的30年土地承包到目前已满7年,只剩下23年,所以被征地农户只能按350元/亩×23年的标准得到补助,即8050元。目前对这套计算方法,只有被征地农户不满意,其他的农户都是举手赞成的。 土地部门: 平均分配做法错误 建阳市土地局督查股的负责人对吕正长所说的这套分配方法予以反驳。这位负责人说,按照我国有关土地管理法规,如果失地农民没有重新分到耕地,这笔征地安置补助费就是专门用于补助他们的再就业,应该全额发到失地农民手中,其他人不得占有这笔补助。胡巷村的失地农民必须等到30年承包期满后,才能分到耕地,那么这笔补助费就应该全额发到他们手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胡巷村的这种错误做法,土地部门将予以纠正。本报也将对此事跟踪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