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年被反锁在公厕3小时 呼叫无人应(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02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胡利) 昨日,家住广州市黄埔区夏元公园附近的徐先生反映,他的儿子小华(化名)去公厕,因该公园女管理员怀疑小华损坏了水龙头,便将其在厕所内反锁了3个多小时。这期间,小华央求管理员开门放他走,并让管理员打电话通知家人来领他,但管理员置之不理。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14岁的小华告诉记者,9月17日下午,他去公园打篮球。4时左右,他去公园边的公共厕所,顺
小华顿时恐惧起来,站在厕所里大声地喊叫着,要阿姨放他出去。但雍某不为所动。见喊叫不生效,小华又请求雍某打电话给爸爸来接他,可雍某没有任何回应。大约在下午6时,小华感到肚子很饿,就再次要求雍某放他走,但雍某仍无回应。这一过程中有人上厕所,被雍某拒绝入内。 所幸的是,一位老人看见小华被关在厕所内,就立即提醒雍某这样会伤害小孩。此时,雍某才打电话给自己的上司。直到7时多,小华才被放出厕所。 负责公园管理的徐某说,小华是何时被关入厕所的他不清楚。得知此事后,他立即到厕所去看望小华,并要求雍某放人,他还找来了小华的爸爸徐先生。徐某到达厕所的时间是6时35分。 雍某在事后被派出所带去做了调查,她一再告诉记者自己不是故意关人,现在十分后悔。她说,由于看见小华用过的水龙头坏了,为能给上面一个交代,她才关了小华。问及到底关了多少时间,雍某不愿回答,只说“没多久”。黄埔区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说,从他们了解的情况来看,小华在厕所里呆了不到40分钟。 有律师表示,无论小孩是被关了3个多小时还是40分钟,管理员都是违法的。此事中,小华已被侵犯了人身自由,管理员应向小华认错,并给予适当赔偿。(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