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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被判无期(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被判无期(组图)
面对众多媒体的镜头,王文学低下了头。

省电力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被判无期(组图)
  王文学(左一)等8名被告在法庭接受宣判。记者高雅实习生亚敏摄

  本报讯(记者张小乙实习生李刚黄莎莎)昨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我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系统(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原领导干部受贿一案,18名涉案人员分别在西安、宝鸡、汉中等4家法院同时被公开一审宣判。其中,王文学、田建国、苏锦厚、王智杰、石国庆、高峰、惠润魁、张志成等8名被告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宣判。该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正厅级)被判处无期徒刑,原总工程师苏锦厚(副厅级)被判有期徒刑10年。这也是今年5月对该系列案首批6犯宣判后的第二批集中宣判。至此,此案共有24人被法院依法判决。

  据有关人士介绍,原省农电系统受贿案涉案人员达6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见第10版

  王文学: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正厅级),受贿208万元人民币和61万美元

  一审结果:无期

  田建国: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设计室原主任(正处级)、省电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兼经理,受贿61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11年

  苏锦厚: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总工程师(副厅级),受贿23.5万元人民币和7000美元

  一审结果:徒刑10年

  王智杰: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处原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受贿40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10年

  石国庆: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计划基建处原副处长(副处级),受贿14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10年

  高峰: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处原处长,受贿30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7年

  惠润魁: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原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受贿9.5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5年

  张志成:

  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原处长,受贿6万元

  一审结果: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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