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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系统第二批受贿案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0:25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名单王文学,59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正厅级),受贿208万元人民币和61万美元,一审结果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人民币。

  田建国,58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设计室主任(正处级)、陕西省电力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受贿61万元,一审

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苏锦厚,53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即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总工程师(副厅级)。受贿23.5万元人民币和7000美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

  王智杰,43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信息自动化处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受贿4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石国庆,47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计划基建处副处长(副处级),受贿14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高峰,42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信息自动化处处长,受贿30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惠润魁,42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即原陕西省农电管理局)生产技术处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受贿9.5万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志成,51岁,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处长。受贿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

  王会义,原系陇县电力局局长,受贿7.2万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

  王广智,原系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经理,受贿14万元,受贿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共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解宏远,原系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会计,受贿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

  赵永莉,原系陇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出纳,受贿3万元,免予刑事处罚。

  程阿军,原系陇县电力局副局长,受贿1.2万元,免予刑事处罚。

  李建军,原系凤翔县电力局财经科科长,受贿挪用402万元公款用于经营性活动;非法占有139124万元,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范茂全,原系汉中东塔电力有限公司经理,与刘超兰共同贪污公款100万元,贪污罪和受贿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刘超兰,女,原系城固县电力财务科科长,与范茂全共同贪污公款10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张锡华,原系西乡县电力局局长,受贿1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7年。

  岳成东,原系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汉中市工作委员会主任,受贿4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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