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老板缘何无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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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16 南方日报 |
俗话说:活人岂能给尿憋死!这话不一定全对,虎门某电子厂的几千名女工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据报道,今年以来,该厂规定:一天上厕所和外出的次数不准超过3次,且不准两人同时离岗。这种漠视人的生理需求的怪事最近才被曝光,迄今为止,该厂尚未对此事作出回应。 工厂老板何以制定如此野蛮的霸王规定?无非是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让工人们在工 作时间内多干活,甚至连工人们上厕所的时间都不放过。在老板眼中,工人不过是赚钱的机器。他们一无学历,二无技术,徘徊在城市的边缘,工作在生产线的终端,从事着简单而机械的劳动。他们的劳动没有多少附加值,增值空间小,所创造的价值与劳动时间和产品数量绝对成正比:劳动时间越长,生产产品越多,就越能为老板赚钱。于是,一些不法老板便以种种理由要求工人加班,甚至强行要求他们加班。每加班一小时,工人们得到的只是几块钱的报酬,却为老板们生产出了价值成百上千元的产品。在力求成为世界工厂的东莞,这样的事并不少见。老板们之所以如此猖狂,除了劳动力供应过剩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为此付出的代价太小。女工们不准上厕所,至今也没有人出来管管。工人们被拖欠了工资,要经过诸多投诉环节,要有足够的耐心并足够幸运,才有结果。试问等米下锅的弱势群体中有多少人能付得起这样的时间成本? 该电子厂之所以不准女工随意上厕所,就是因为去年该厂在劳动局的要求下提高了工人的工资,所以厂方又想方设法从工人身上把付出的工资赚回来。对此,《劳动法》虽然明确规定要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但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处罚说明,这固然是考虑到了各地实际情况的不同,但是如果地方管理部门又监管缺位,就会让法律形同虚设。 笔者有个建议:管理部门应该拿出诚意和决心,建立企业红黑榜,一旦接到投诉,就把被投诉者打入黑名单,定期在媒体上公布,对切实保障外来工合法权益的企业,要予以表扬。每隔一段时间就评选“保护外来工合法权益”企业,由外来工直接投票。企业一旦被评为“保护外来工不合格单位”,就要在门口挂上黑牌。政府在为外来工举行招聘会时,要把有过歧视外来工劣迹的企业张榜公布,让外来工谨慎择业。政府应建立详细可行的考核标准,把是否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纳入评选“文明企业”、“重合同讲信用企业”之类评选活动的重要指标。对那些确保外来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政府要重点推荐和扶持;对漠视外来工合法权益的企业,政府要督促整改,并对其实施一系列的处罚。人有脸,树有皮,企业要讲声誉,相信这些精明而苛刻的老板不会看不透这一点。 不说把外来工当作衣食父母敬重,至少不再高人一等地只把他们当作赚钱的机器,要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劳动,否则只有新一轮的“民工荒”在等着他们。当然,这是一段比二万五千里长征还要长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