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下月将征集《药品管理法》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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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1:27 信息时报 |
时报讯 (记者魏黎明)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向市民征求广州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情况的意见。10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将对《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民可将书面意见于10月15日前邮寄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公室,或发送E-mail:qiangjiand@163.com。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01年2月28日修 订通过,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