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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优惠政策扶持科技创业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2:08 兰州晨报

  城关区优惠政策扶持科技创业企业第一年税金全额返还

  本报讯(记者靳国升)9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获悉,为促进城关区科技创业,城关区政府制定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其中规定,进入创业中心的孵化企业,第一年所交的税金全额返还;如被评审确认具有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效益的高新技术项目,还可从科技三项费中给予5-2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扶持。

  城关区出台的优惠政策规定,进入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的科技创业企业,工商、税务在城关登记注册3年内企业所缴纳的各项税金城关区实得部分,按照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返还创业中心,由创业中心再按照相关规定返还企业;创业中心孵化器入孵企业高新技术项目,经推荐并由有关专家评审立项后,确认具有突出经济社会发展效益的,从科技三项费中给予52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扶持。创业中心对入孵企业的房屋租金首年度按30%、第二年按50%、第三年按80%收取。(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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