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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今年全国各地破获的新型毒品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4:13 人民网

  人民网9月20日讯 公安部今天上午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公安部门破获的12起新型毒品大案。它们是:

  1、“221”系列特大跨国制贩新型毒品案

  3月26日至5月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代号为“221A”、“221B”、“221C”的

系列特大走私、贩卖、制造毒品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缴获冰毒46.7千克、冰毒半成品20千克、氯胺酮粉400千克、苯基丙酮等制毒前体2200千克,缴获毒资100多万元、“五六式”冲锋枪、“五四式”手枪和汽枪各1支,捣毁制造冰毒工厂1间、非法合成苯基丙酮工厂1间。

  2、“2·1”特大制贩毒案

  5月24日,四川、重庆公安机关经过10个月的缜密侦查,在成都金堂县、宜宾兴文县和重庆潼南县联合开展代号为“闪电”的收网行动,一举破获“2·1”特大制贩毒案件,抓获唐双石等26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制毒加工窝点5个,缴获氯胺酮62公斤,咖啡因13.6公斤,毒资140余万元,汽车11辆。

  3、“8·14”跨国贩毒案

  5月27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云南省禁毒局与缅甸联邦中央肃毒委员会密切合作,成功破获“8·14”跨国贩毒案,抓获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冰毒102.5千克,摧毁了一个长期在中、缅、泰三国边境地区活动的跨国贩毒网络。缅甸国家领导人对此案给予了的高度评价和赞赏。

  4、“4·20”特大制贩冰毒案

  6月5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指挥协调下,安徽、广东、河南、湖北、云南、湖南6省公安机关联手行动,一举破获“4·20”特大制贩冰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其中缅甸籍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冰毒42千克、咖啡因6千克、海洛因100克以及麻黄草、草酸等制毒原料和易制毒化学品12.5吨,取得了禁毒人民战争开展以来的一场重大胜利。

  5、北京重大贩毒案

  8月1日,首都机场北京海关工作人员在对马来西亚飞往北京一航班旅客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时,从两名印度尼西亚籍男子随身携带的行李中分别查获氯胺酮4353千克。当晚22时,根据二人的交待,海关缉私局又将接货人潘国坚(男,26岁,中国香港籍)抓获。

  6、 “7·24”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

  8月1日,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直接指挥协调下,甘肃、陕西、上海、广东、青海、云南、四川、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千里追踪,成功破获“7·24”特大跨国制贩毒品案件,摧毁了一个以西北为基地、涉案人员众多、境内外人员相互勾结的特大制贩毒品犯罪网络,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4名(包括缅甸籍2名),捣毁地下毒品加工厂1处、藏毒窝点4处,缴获毒品海洛因15.5千克、冰毒10余千克、大麻1千克、毒资130余万元以及一大批制毒设备、原料和交通工具,并查封涉案房产数处。

  7、上海特大贩毒案件

  8月,香港警方向广东省公安厅提供了一条重要毒品犯罪线索,几名境外毒品犯罪嫌疑人欲在上海进行毒品交易。广东警方立即将此线索办反馈给上海警方。上海公安禁毒部门对此十分重视,在浦东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查明犯罪嫌疑人LIMCHIN(男,马来西亚籍)于8月15日入住上海市锦畅大酒店,计划与李永成(男,香港籍)、梁志辉(男,香港籍)进行毒品交易。针对这一情况,上海警方于16日在锦畅大酒店213房间将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缴获氯胺酮50余千克。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当日又抓获另一名马来西亚籍犯罪嫌疑人YETYAUWENG(男)。

  8、云南贩毒案

  9月3日,云南省边防总队西双版纳边防支队根据线索,在勐海县西定乡曼蚌大桥查获一起跨境贩毒大案,抓获者三等犯罪嫌疑人3名(其中,缅甸籍2名),缴获冰毒10.67千克。

  9、上海“8·6”贩毒案

  9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成功破获“8·6”特大贩毒案,捣毁了一个长期在沪从事贩毒贩卖新型毒品的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周顺等5名,缴获冰毒2000多克、摇头丸3000多粒、“麻古”1000粒、大麻200多克、“开心果”若干,查扣贩毒用车3辆人、毒资2万元以及仿真枪、钢珠枪10多支。另缴获大量吸毒工具及反侦查器材。

  10、陕西网上贩卖精神药品案

  8月4日,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宝鸡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联合破获曹义春、张斌网上贩卖三唑仑案件。经深挖,于次日又抓获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缴获三唑仑157瓶,共计10350片。据该犯罪嫌疑人交待,其在互联网注册QQ号,多次使用“批发商”、“迷幻药专卖店”等网名并捆绑手机号发布消息,先后向陕西、北京、广东等10个省市非法销售三唑仑400余瓶。

  11、厦门走私毒品案

  近期,厦门海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跨国走私毒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台湾籍人员4名),缴获氯胺酮8.05千克,毒资人民币21.9万余元、台币7100元、马币1980元。

  12、湖北孝感家族式制贩毒品案

  今年2月,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杨曙东、杨小东(孝感市人)兄弟俩有制造、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湖北省厅将此案列为“303”督办案件。经过近7个月的调查,9月13日,孝感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孝感、武汉、应城等地分别抓获杨曙东(男,35岁)、李杰(男,30岁)、王利(女,30岁,杨曙东之妻)、杨小东(男,30岁)等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K粉10.85千克,无水乙醇、苯甲酸乙脂、胺水等制毒配剂150余千克和制毒设备2套,并摧毁制毒加工厂2个。

  资料:什么叫新型毒品?

  所谓新型毒品是相对海洛因、大麻和可卡因等传统毒品而言,主要指人工合成的精神类毒品,是由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管制的、直接作用于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使人产生依赖性的一类药品(毒品)。鸦片、海洛因等麻醉药品主要是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再加工得到的的半合成类毒品,而新型毒品大部分是通过人工合成的化学合成类毒品,所以新型毒品又名“实验室毒品”、“化学合成毒品”。同时,因为“新型毒品”的滥用多发生在娱乐场所,所以又被称为“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假日毒品”。

  新型毒品的主要种类

  根据新型毒品的毒理学性质,可以将其分为四类:第一类以中枢兴奋作用为主,代表物质是包括甲基苯丙胺(我国俗成冰毒)在内的苯丙胺类兴奋剂;第二类是致幻剂,代表物质有麦角酰二乙胺(LSD)、麦司卡林和分离性麻醉剂(苯环已哌啶和氯胺酮);第三类兼具兴奋和致幻作用,代表物质是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我国俗成摇头丸);第四类是一些以中枢抑制作用为主的物质,包括三唑仑、氟硝安定和γ-羟基丁丙酯。

  新型毒品的危害

  吸食新型毒品会严重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功能,形成难以逆转的病变。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冰毒和摇头丸等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吸毒者还可以出现被害妄想、追踪妄想、嫉妒妄想以及幻听等病理性精神症状,在这些病理性精神症状的作用下吸毒者极易实施暴力行为。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8年至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乃至精神分裂,一遇刺激便会发作。吸食苯丙胺类型毒品还可以产生其他损害,如,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肌溶解,出现恶性高热、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等。此外,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导致家庭破裂,破坏社会安定,影响经济发展,毒化社会风气,对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构成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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