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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个头式”个税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4:22 信息时报

  北京消息

  税务总局日前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以提高纳税人信息来源的真实度。

  《办法》凸显出3大“亮点”:一是提出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

式”管理。目前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绝大部分扣缴单位并没有明细申报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只是一个汇总数。因此,《办法》要求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然后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惟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实施精细管理。

  二是提出全员全额管理概念。在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

  三是将高收入者作为征管重点。《办法》不仅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企、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对其实施动态重点管理。新华社供稿(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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