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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募捐困难重重呼唤高公信力民间组织:法律地位更需明确(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33 公益时报
  募捐是为了帮助困境中的人们走出困境。但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民间募捐遭遇尴尬现状,难以集“涓涓细流”汇成“大海”。

  那么,困难重重的民间募捐出路到底在哪里?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目前,国内急需建立公信力高的民间组织在民间募捐问题上树立品牌和典范,在政府和民间两头都能得到支持,才能为民间募捐打开突破口。

  途径一:民间募捐和政府监督相结合

  不少民间组织都认为,要让民间捐助走出尴尬处境,目前最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是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将民间募捐募集资金的效率同政府部门严格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制度相结合。

  佛山市民政局社会救济科科长郑转希也表示,要让社会的捐赠款得到政府监督,受赠人可以在申请救助并经有关部门调查和审批后,由当地的慈善会来接受市民的定向捐赠。

  “但不是以开辟其他账户的形式,而是与捐赠人签订协议,根据捐赠人定向捐赠意愿及约定的期限、方式,依法将捐款转交给受赠人。”

  他认为,如此,既能发挥民间募捐在宣传个体方面的优势,又能通过民政部门的调查和审核来确定受赠人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且在善款的接收和使用上进行严格监督和审计,捐赠人在进行捐赠后还可以从慈善机构拿到合法、有效的凭据。

  途径二:慈善总会甘当中介

  不过,也有市民反映,能够有政府参与监督的民间募捐当然最好。但民政部门为了保证捐款能够到达真正需要的地方,对申请救助人进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审批的时间相对较长,需要紧急救助的危重病患者可能等不及;同时,一旦不熟悉程序的市民捐赠时若未签订定向协议,捐款将分发给所有需要救助的人,就没有达到很多民间募捐为特定个体募捐的目的。

  广东省慈善总会秘书长方炎松表示,针对现有状况,募捐者也可以直接和慈善总会联系,慈善总会会将他们的捐款严格按照捐款人指定的用途使用,并有相应的监督。

  途径三:民间组织将挑重担

  另外,佛山市民政局还向记者透露,在今年10月将举行的全国慈善救助大会上,民间慈善行为将作为讨论的议题之一。

  按照有关部门的想法,今后慈善救助将可能不仅仅由民政部门及慈善机构承担,而是学习国外的先进方法,在法律更加完善、制度更为严密的情况下,让民间机构更多地承担慈善救助的重任。

  届时,类似于小名健这种情况的困难群体,将可以从更多的渠道寻求社会帮扶,以得到最大、最快的社会救助。

  专家说法:民间组织应提高公信力

  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教授郭巍青教授认为,目前国内的民间募捐之所以困难重重是因为缺乏真正公信力高的民间组织。

  他表示,这种高公信力的民间组织不但需要在民间有公信力,在政府部门层面也能够得到认可才能够真正成为民间募捐力量的品牌和典范,为民间募捐打开突破口。

  据了解,针对民间募捐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已有法律专家建议,在完善现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基础上,应制定一部专门规范社会募捐方面的法律,详细规定有关募捐发起组织者的主体资格及审查、发起募捐的各项条件,捐助人和被捐助人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公众对于捐献款项的使用用途、使用形式和情况等的知情权。(编辑:高力齐凯)
民间募捐困难重重呼唤高公信力民间组织:法律地位更需明确(图)
(捐赠如何才能顺畅)

  作者:王鹏 胡亚平 刘继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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