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新标准网上征询意见 将规范城市规划术语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4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20日电据中华建筑报报道,20世纪90年代末编写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一公布便吸引眼球,因为它把长期以来混淆不清的“经济开发区、别墅区、网络经济、卫星城”等口号引入标准轨道。随着城市的发展,一些前卫的开发商随波逐流,为追赶时尚的步伐,把带有“圈地”色彩的CBD、泛CBD、Shopingmall等新名词引进建筑市场,专家对此却忧心忡忡。城市规划术语如何走上标准轨道?近日,由建设部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写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改意见在网上公布,12项新标准再一次引发关注。 12项新标准填补规划空白 记者日前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获悉,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局部修订目前已编制完成,面向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规划局(规委)、各有关协会、规划院征求的意见稿已经汇总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由专家组成员进行会审,会审结果最后返回建设部标准定额司。12项局部修订术语标准包括:城乡规划、城市规划中、城市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体系、城镇体系、规划区、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建成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在这12项新标准中有几条亮点最吸引眼球,反应较为强烈。 时过境迁,当年制定的近期建设规划随着入世、奥运会、世博会申办成功而重新增补原规划空白。在新标准中把原条文:“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修改为:“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环节。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发展重点、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安排城市重要建设项目,提出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措施等。” 值得关注的是,新标准把原条文“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修改为:“是政府确定城镇未来发展目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调控非农业经济、社会、文化、游憩活动高度聚集地域内人口规模、土地使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各项开发与建设行为,以及对城镇发展进行的综合协调和具体安排;依法确定的城市规划是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大大地扩充了原标准内容,丰富了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内涵。 规划思想 亟待科学护航 城市规划术语标准作为城市规划思想对规划设计有着指导意义。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曾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编写1999年实施的《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陈为邦认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城市规划思想必然会有进一步的发展,这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关系的客观要求。城市规划思想和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的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发展城市规划思想,同时,在城市发展中又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不少城市盲目追求大规模,在规划中盲目追求扩大城市规模,许多城市不问条件,都要求升级,中等城市要变大,大城市要变特大,特大城市要变国际化大城市;盲目发展开发区,“圈地运动”又有抬头,开发区又多又大;盲目追求大广场、大马路、大草坪、大高楼,有的地方甚至不顾财力困难,也大肆集资举债,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求洋,一些大城市盲目规划中央商务区,实际上是追求高楼大厦;不少小城镇不讲规划,布局混乱,盲目发展,盲目搬用大中城市一套;一些城市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风貌等。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值得注意的形势:即,如何看待城市规划思想的继续发展和端正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的关系。我认为,这是认识当前我国城市形势的核心所在。科学的认识应当是:城市规划思想应当继续发展;城市规划建设指导思想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认真解决。用一句话概括:中国的城市必须发展,中国的城市必须科学合理地发展。在广大干部中,大力提高对城市化的认识。“城市化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这些概念在《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中都有规定。”可见,《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作为城市规划指导思想亟待科学护航。 谈到CBD,陈为邦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定义,CBD应该包括两个因素:一个因素是金融、贸易、信息、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且在区域内它还是一个具备购物、文娱等配套设施的综合经济活动中心。另一个因素是它必须是国际性的,在全球有影响的,在全球经济活动中有份量的,辐射面是国际的。(李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