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一起非法销售三唑仑大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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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5:53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孟娜)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20日通报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次查获非法销售三唑仑数量最多的一起案件。 他说,今年6月,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对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定点的三唑仑生产厂家)进行例行业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大量三唑仑被违法销售并流入非法渠道。吉林省药监局随即开展了调查工作,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经查,今年3月1日至5月27日,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销售人员先后向河北、安徽、广东、陕西、辽宁、内蒙古、吉林等7个省(区)的医药药材公司、医院、诊所和个体药品经销商违法销售了三唑仑192箱、计151.4万片。 据查证,上述购买单位和个人的公司证明、一类精神药品的经营资质证明、身份证明等均系伪造。截至目前,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市公安局在河北、安徽、广东、陕西、辽宁、内蒙古等地追缴流入非法渠道的三唑仑74箱、计56.7万片,另有118箱、94.7万片无法追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巡视员顾慰萍说,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已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此外,目前4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唑仑又名三唑氯安定、海乐神,是一种新型的苯二氮卓类药物,具有催眠、镇静、抗焦虑和松肌作用,长期服用极易导致药物依赖。三唑仑无色无味,可以伴随酒精类共同服用,也可溶于水及各种饮料中。近年来,常被一些犯罪分子用来实施抢劫、强奸等不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