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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人工受孕前查出宫颈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19:50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木子实习生杜慧)无法自然受孕,求子心切的陈琳(化名)在白下区某专业保健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一心想生个孩子。但是,怀孕三个月后,陈琳却意外流产了。她又去了省人民医院再次做手术,却被查出得了宫颈癌。医生告诉她,她非但不能做试管婴儿手术,而且因为上一次手术中的诊断延误以及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她的子宫不能保全。满怀愤怒的她将该保健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0余万元。昨天,白下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陈琳在省人民医院的术前检查中,查出了有宫颈癌而不能进行人工授精手术,她认为正是由于被告违反诊疗常规,才导致了自己宫颈癌诊断延误,并且在治疗过程中的大量性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对癌症的恶化起了促进作用,医院的责任无可推卸。

  该保健医院却认为,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做试管婴儿手术需要做这样的检查。辅助生殖技术至今没有公布统一的常规,所以陈琳说院方违反的常规是根本不存在的。

  就双方存在的争议,法院委托南京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同时认为陈琳的癌症与医院的手术无因果关系,但指出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存有缺陷。

  陈琳的代理人认为,医疗有一个安全的原则,避免给患者造成危险,医院没有做到显然是违反医学常规。

  医院却认为,根据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他们根本没有过错。至于宫颈癌的病因,医院表示,从医学上来说没有一个和用激素及试管婴儿手术有关。宫颈癌的发病可能是多种因素在一起的,根本没有陈琳的这种情况在内。

  法院将择日组织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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