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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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20:5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记者安蓓)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日发布公告,其19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议。 公告表示,中石化在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短期融资债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可发行短期融资券最高余额范围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可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中石化净资产10%的短期融资券。 股东大会通过一般及无条件授权中石化董事会或两名以上董事根据中石化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以出席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1%同意,0.0609%反对高票通过该项议案。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中石化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基铭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