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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机报复杀害邻家幼女 残忍女罪犯被执行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0: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1日电据人民法院报报道,近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法院遵照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故意杀害幼女的罪犯张春梅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张春梅,女,1963年5月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其与被害人系邻居,两家素有矛盾,张春梅一直怀恨在心,伺机对宋家实施报复。

  2004年10月8日上午9时许,被害人宋某(两岁零三个月)到张春梅家开的烟酒门市部玩耍时,被告人张春梅将宋某拉到自家屋里,用毛巾捂死后藏一烟箱内。当晚10时左右,张春梅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肢解尸体。被告人张春梅于2004年10月11日到公安局投案。

  一审判决后,张春梅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金广良 孔令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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