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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会先需要信用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43 法制日报

  傅新

  据中央电视台9月19日晚间新闻报道,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计划在三年时间里,建成中国的信用标准体系。体系建成后,公共管理机构、企业和个人的所有信用信息都可以用数字来表示,大到政府决策,小到商场购物,是否诚信都有了一个可以衡量的统一标准。据统计,由于在经济交往中缺乏诚信,我国每年直接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

  要打造一个信用社会,笔者认为,首先需要打造一个信用政府,各地各级政府应该在建设信用社会方面起率先垂范作用。尤其是,政府在出台政策之时,言而无信,政策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现象目前还相当普遍,这是在打造信用政府过程中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譬如,前些年一些省市为了解决积压房产问题,出台了“购房入户”政策,并允许外地购房者的子女在当地就学。可是这些年,为了解决“高考移民”问题,这些省市又相继出台了封堵“高考移民”政策,而且政策一年一个样儿。再譬如,一些地方政府由于领导换届,下届领导班子往往将上届领导班子制定的政策推倒重来,导致政府的政策缺乏连续性,对于政府而言同样是一种不守信的表现。

  要打造信用政府,关键是应加强政府的契约观念和平等意识。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相当于政府与老百姓之间制订的契约。遵守这个“契约”不仅是老百姓的义务,也是政府的义务。在经济交往活动中,政府与老百姓应该是平等的经济利益主体,政府在要求老百姓守信的同时,自己应该首先恪守诺言、讲求诚信。(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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