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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市场化形式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律地位将明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43 法制日报

  特许经营法律地位逐步明确

  本网北京9月20日讯记者陈晶晶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进程,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建设部今天发布《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指出,作为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的主要实现形式,特许经营的法律地位将逐步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明确。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全方位开放,基本形成多元化投资结构,但是在推进市场化的进程中,一些地方认识上还有偏差,不重视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的建立,存在着监管意识不强、监管工作不落实、监管能力薄弱和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

  他表示,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具体落实市场准入和退出、特许经营权招标投标、对违规企业的披露、公众监督与参与等规定,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责任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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