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把今年10月列为“捐助月” 并做捐助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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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11:43 法制日报 |
捐助公示列为政务公开重要事项 本网北京9月20日讯记者陈丽平民政部今天下发《关于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扎实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捐助公示制度作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落实,重点向社会公布分配原则、款物去向和使用效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当成“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的具体实践,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捐助月”工作。要根据当地灾情和困难群众实际需要,深入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经批准可适当留做孤儿救助基金,重点用于本地孤儿救助。积极协调各类慈善组织,帮助解决孤儿基本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困难。要统一捐赠热线,健全捐赠服务网络,完善社会捐助站点管理体制,建立“慈善超市”长效发展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试行将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转交民间组织运营,使社会捐助工作逐步走向社会化、民间化、专业化。 《通知》指出,今年11月,民政部将召开“中华慈善大会”,主题是“携手慈善,共创和谐”。各地要结合今年10月份开展的“捐助月”活动,大胆探索“政府倡导、民间运作、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思路;认真做好“中华慈善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有效的慈善事业表彰激励机制。(责任编辑苏楠) |